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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章 要想富,先修路(老规矩)

无息贷款在现代来说已经比较常见了,许多银行也推出过这种贷款模式,比较常见的是在购车方面。

而明朝的借贷,在大明律中有所规定,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,每月收利不得超过三分,每月虽多,不过一本一利。

明朝民间的借贷利息基本上在二分和五分之间,而且存在单利和复利,哪怕是单利的五分也已经很高了,但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咬咬牙还是可以借的。

如果百姓能在灾年借到二分的借款,那就是他的大恩人了。

如果是复利,那借上就等于是把自己卖了,这辈子轻易是还不上了。

当然了,大明律也是不支持高利贷的。

在皇店当总掌柜的刘元,之前就在寿宁侯家人朱达处借过钱,幸好他费进九牛二虎之力还清了借款,又被张永招聘了进来,否则他恐怕要把自己卖掉当奴仆才行了。

刘健不可思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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